水葬
和水有关的葬式早在“地德八王”时期就已出现。据藏史《王统世系明鉴》记载:“地德八王建陵河中央,恰似雪山屹立湖面上”。这是一种介于土葬和水葬的葬式。
同天葬一样,水葬也含有佛主舍身饲虎的精神内涵,让一种生灵的死亡延续另一种生灵的生命,并使死者的灵魂由水和鱼得到往生。这种葬仪主要盛行于江河沿岸地区。水葬的葬前活动大致与其他葬仪相同,之后缚上石块或进行支解,按卜算的时间投入河中。根据《历算实用大全》论述,每月的1、6、11、21、26是喜日,一般不行丧事。2、7、12、22、27是善日,天葬和水葬可以出殡。之后的胜日:3、8、13、23、28;空日:4、9、14、19、24、29;满日: 5、10、15、20、25、30,这些日子可以根据死者的年龄、属相来确定吉日出殡。
行葬三日后,死者家属前往葬地及其下游巡视,如果发现尸体浮于水面或滞留河岸,就要重新置入水中。玉树地区的婴儿夭折后一般进行水葬。施行葬仪时先在眉心手掌和脚掌上绘上红色的三点、圈、日月等图案。出葬那天,由僧人颂经超度后去掉裹尸布,把尸体放在水里,再用洁净的石块将其垒砌在内。然后拿一根两头绑有石块的反搓羊毛绳,一头固定在死者的头顶部位,另一头逆流拉到末端,放入河中,至此,仪式结束。葬仪过程中家人不能在场,必须远远回避,
但死者悲痛的父母总是躲在某处泪眼朦胧地目送着自己的亲生骨肉,待到葬仪结束后,就马上在岸边插上经幡或两根隔岸的木桩,把一根白羊毛悬在河面上,引导因嬉水贪玩而迷失灵魂的孩子走上天堂的路。
除此之外,人们对那些流浪漂泊、鳏寡孤独的乞丐、江湖艺人等也会实行水葬,让日夜奔腾的河水带着他们魂归故里。